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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支部标准工作法
发布时间:2017-04-19 10:12:49  来源:

  运用 PDCA 质量管理方法(通过计划、实施、检查、改进的顺序进行质量管理,并循环不止地进行下去的科学程序),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建立标准,达标与创先相结合执行标准,督查与考核相结合检验标准,巩固与改进相结合提升标准,以标准化引领工作规范化,把党支部建成坚强前沿部,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、全面过硬。

  一、“五个基本”定标明责

  (一)基本队伍标准。以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,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,不断强化党员党性教育和日常管理,有力推动班子队伍能力提升与作用发挥,努力建设战斗有力、形象过硬的骨干力量。

  (二)基本活动标准。以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为着力点,坚持“三会一课”“党员活动日”、民主评议党员、党员党性分析等党内组织生活,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、时代性、原则性、战斗性,党员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显著增强。

  (三)基本阵地标准。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,丰富办公用房和活动阵地服务功能,做到面积达到规定标准,硬件配置齐全完备,总体功能充分配套,标牌设置统一规范,管理制度健全完善,较好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。

  (四)基本制度标准。以推动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,明确班子队伍职责、工作流程规范、为民服务载体,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切实构建靠制度办事、按制度运行、用制度管理的良好工作格局。

  (五)基本保障标准。以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为着力点,执行经费投入的刚性规定,落实硬件配套的具体要求,实现工作力量的充分保障,做到基层党支部有人干事、有钱办事、能办成事。

  二、“四个结合”对标落实

  (一)统分结合落实。统一标准上,县乡两级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督促、抓好监督检查,推动基层支部执行落实到位。分类标准上,县乡两级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丰富、因地制宜完善,指导基层支部打造特色亮点。

  (二)软硬结合落实。软件达标上,主要依托《党支部工作手册》,严格流程规范,抓实痕迹管理,做到工作有记录、资料有反映。硬件到位上,做到场地应投尽投、设备应配尽配、功能应有尽有,让党支部办公和活动空间成为“党员之家”“群众之家”。

  (三)上下结合落实。上级支持上,坚持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,投入保障上不打折扣,督促检查上不走过场,形成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的工作导向。下级落实上,基层支部严格标准抓好执行,定期向上报告工作,实现规定时间内完成达标升级。

  (四)正反结合落实。正向示范上,上级党组织要坚持典型引路,树立标杆示范引领,形成学有榜样、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。反向推动上,上级党组织要强化问题导向,对工作不力不实的地方及时问责督导,形成压力层层传递、工作层层落实的良好格局。

  三、“三道程序”量标评估

  (一)支部书记述职。每年底,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班子,对照“五个基本”标准和党建工作任务清单,向全体党员当面述职,上一级党组织派员参加,推动党支部把成绩晒出来、把问题亮出来,找准主要差距和不足之处,找到努力方向和具体措施。

  (二)党员群众评议。党支部书记述职后开展民主评议,评议要有党外群众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,内容主要聚焦“五个基本”执行落实情况,实行百分制量化。评议分数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,80-89分的为良好,60-79分的为一般,60分以下的为差。

  (三)上级组织考核。参加述职评议的上一级党组织成员,采取查阅资料、个别访谈等形式,全面了解党支部工作,综合量化形成评估意见。上一级党组织综合评议结果、评估意见和平时掌握的情况,按照优秀、良好、一般、差四个等次,集体研究确定所属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并进行通报。确定为优秀的作为先进党支部,确定为良好的作为达标党支部,确定为差的作为后进党支部并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。

  四、“两张清单”达标晋位

  (一)问题清单整改。未达标的基层党支部要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,对照相应具体标准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,形成问题清单,逐一制定整改落实措施,积极开展创争达标活动。上级党组织要建立台账,实行销号管理。

  (二)任务清单争先。达标的基层党支部要根据自身实际,适当提高标准,形成任务清单,不断巩固成果,持续深化提升,继续争先创优。上级党组织对先进基层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表扬激励,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。

  附件: 达州市两新组织党支部建设标准

  附件

  达州市两新组织党支部建设标准

  一、基本队伍

  1.班子职数: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-5人,设书记1人,党员数不足7人的,可只设书记1人;总支部委员会,一般设委员5-7人,设书记1人,副书记1人。

  2.班子任期:两新组织党支部(总支)任期为3年,期满按时换届,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。

  3.骨干队伍: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书记一般从内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选举产生,提倡从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中选拔;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,上级党组织要统筹选派。规模大、党员数量多的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,配备专职副书记,并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。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非公有制企业,应支持、配合指导员开展工作。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从内部优秀党员经营管理人员中有目的、有计划地培养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,教育培训、管理使用有具体措施。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一般从内部产生,提倡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;社会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,可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选拔党组织书记;社会组织中没有合适人选的,可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。规模大、党员数量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,配备专职副书记,并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。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社会组织,应支持、配合指导员开展工作。社会组织党组织应从内部优秀党员管理人员中有目的、有计划地培养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,教育培训、管理使用有具体措施。

  4.党员发展:发展党员有计划,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、规范程序、保证质量。每个两新组织党组织一般每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以上。

  5.党员教育培训:党员教育突出党性教育重点,集中性教育扎实开展,经常性教育措施落实。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,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党员订阅率不低于20%、党组织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90%。

  6.党员日常管理:党员流入、流出情况底数清、情况明,积极引导流动党员亮明身份,采取“一方隶属、参加多方组织生活”的方式,有效加强管理;党员档案健全规范;党费核定、收缴工作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规范。每半年集中排查、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。

  二、基本活动

  7.“三会一课”: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,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,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,每季度上1次党课。

  8.民主评议党员: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,开展党性分析,对党员进行评议,确定评议等次。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。

  9.组织生活会: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。遇有重要情况,及时召开。

  10.“党员活动日”:坚持“党员活动日”制度,每月第二周星期三组织党员开展活动,活动记录规范。

  11.谈心谈话: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、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,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,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。制定谈心日志表,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所属党员至少进行 2次谈心谈话。

  12.突出两新组织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:组建党群志愿服务队伍,经常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;主动与农村、社区和其它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,实现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。

  三、基本阵地

  13.单独组建的党组织有固定活动场所,达到有场所、有设施、有标志、有党旗、有书报、有制度的“六有”标准;联合组建的党组织,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。建有功能实用的党务公开栏、宣传栏。以县(市、区)为单位统一活动场所标识、制度。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;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,一般为组织架构、岗位职责、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。有党员群众乐于参与、充满正能量的网络互动平台。

  四、基本制度

  14.民主议事机制:健全落实议事规则,党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,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,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。

  15.责任落实机制:制定年度计划,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。

  16.激励关怀机制: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党员,每年开展 1次谈心谈话活动;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,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。注重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作为“两代表一委员”以及各类表彰(表扬)对象人选等。

  17.服务职工群众机制: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。团结、凝聚和关心企业职工,了解企业职工的诉求,及时反映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,主动帮助化解企业内部纠纷,注重解决生活困难职工实际问题,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注重人文关怀。

  五、基本保障

  18.政策保障: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两新组织管理层重要会议等制度,推进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经营管理人员“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”。社会组织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章程。按照登记管理机关“四同时三同步”的要求,扎实开展工作。积极配合落实两新组织出资人评先评优、政治安排事先征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意见的制度规定,如实反映相关情况。

  19.经费保障: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,其中不超过两新组织员工年度工资总额1%的部分,可在税前列支;拨返的党费、各级财政支持的经费应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,建立落实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年度报告、公示制度,确保专款专用。对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,原则上按照党委10000元/年、党总支5000元/年、党支部3000元/年标准补助。对单独新建党组织的两新组织,原则上按照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助党建工作启动经费。多个两新组织联合建立的党组织,原则上按照5000元/年的标准补助。对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、党建指导员,按照3000元/年/人的标准补助工作经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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